參賽資格採使用者勾選聲明,不要求上傳證明文件審核。
每隊人數須至少 2 人以上(含隊長),且成員國籍不得為中國大陸籍(不含港澳)。
孵化育成組:尚未成立公司之新創團隊,核心提案成員須為兩院兩校或三軍總醫院人員,TRL 自評須達 3 以上。 新創加速組:成立八年內之新創企業或集團內的生醫新創事業部,須獲得兩院兩校育成中心推薦、不得為陸資投資事業,TRL 自評須達 5 以上。